学校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1年度部门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青财资字〔2020〕980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资产配置预算与资产购置执行的一致性,有效盘活资产存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根据财政厅要求,学校各单位2021年1月1日起,已经购置或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须填报《2021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并按要求填报。
配置计划表请于2021年6月23日前报送城北校区行政楼北5楼0525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白冰 电话:6314373
附件:2021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