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专利质量,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利制度在青海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青海省专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教字〔2016〕1785号),现就2017年度专利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申请专利补助的专利权人须是在本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具有本省户籍的自然人。对于共同专利权人,其中须有一名专利权人符合上述条件。
二、补助申报的范围:
(一)2017年度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2017年度获得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三)2017年度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
(四)2017年度发明专利授权20件以上的专利权人
(五)2017年度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
三、申报时间:
2018年2月28日至3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
登录青海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qhkj.gov.cn)“专利补助”栏目,或青海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qhipo.gov.cn)“办事指南”中“补助奖励”栏目进行注册申报。
联 系 人:王春梅
联系电话:0971-6306206
科技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