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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1 作者: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与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与2015年1月13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工作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

2.项目负责人在撰写结题报告时,必须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并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材料原件一式2份,与2015年3月2日之前由院系统一收齐后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久美多杰 联系电话:0971-6306206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