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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批省级智库重点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作者: 点击:[]

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中央、省委的有关部署精神和《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宣发〔2017〕10号)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我省社科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以理论研究为支撑,定向服务新时代新青海建设需要,为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的奋斗目标,提供切合实际、务实管用的资政建言,青海省第三批省级智库重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

青海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学习资料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青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文件、中共青海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文件、省委书记王国生在与全省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学员代表座谈时关注的十个问题(见附件1)、青海日报刊发省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思考文章。

三、选题方向

紧紧围绕青海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主题,深入思考我省各项工作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精准对接,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参考选题见附件2)。

四、申报对象

青海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省垣各社科研究基地(中心)、省直各部门研究室研究人员。鼓励跨部门、跨单位协同攻关,鼓励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合作研究。

五、申报资格

1.申请人(即课题负责人兼首席专家)应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政治素质过硬,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必须承担并完成过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2项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3.申请人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承担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兼首席专家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要围绕研究主题、选题方向和范围、设计具体题目,体现有限研究目标,填写《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2016版)》一式5份报送科学技术处。

2.项目完成时间为一年(以正式立项之日计)。在研究过程中应提交一篇务实管用的策论,作为阶段性成果通过省社科联智库平台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刊发一篇相关理论文章,最终成果以决策咨询报告呈现。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

附件:1.省委书记王国生在与全省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学员代表座谈时关注的十个问题

2.青海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三批省级智库重点研究项目选题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1.zip

文件类型: .zip

cb80fe9a30e69a981f80eff8de948588.zip (10.18 KB)

附件2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2016版).zip

文件类型: .zip

72fcaa37af45912276ad706a1b57e834.zip (19.2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