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工作质量,加强辅导员队伍和团总支书记队伍建设,学生工作处经与河北师范大学联系,定于2012年10月14日至21日组织人员赴河北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或团总支书记,各院系只选派1人参加;
1.各院系选派人员要将参加人员基本信息(院系名称、姓名、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以纸质版上报学工处陶发华老师处,10月14日(星期日)统一从学校出发,食宿费和交通费由学工处统一支付;
2.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办理请假手续,参加学习交流的人员要服从带队领导的统一安排,不得自行组织活动,不得请假,认真学习兄弟院校在开展学生工作和团学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做好交流总结,为下一步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