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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4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2014年青海省教科文卫工会下发的“金秋助学”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通知教职工向校工会申报,相关要求详见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校工会

2014年7月14日

关于开展2014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系统、直属基层工会,各州市教育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青总办〔2014〕51号)要求,为了进一步组织开展好2014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15日至9月1日。

二、助学指标

今年助学不分指标,本级直属单位符合条件的求助对象,原则上实现全覆盖,坚持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基层工会负责审核确定上报名单。所有救助对象经省教科文卫工会审核后一律报省总,统一在青海日报公示。国定贫困地区困难教师的子女救助仍按省总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地方总工会负责,个别特殊困难对象因财力有限等原因地方总工会无法纳入资助范围的,为避免重复救助,建议由当地教育工会和地方总工会确认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科文卫工会酌情资助。

三、助学对象

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但需要进一步帮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应届上学子女;本级工会所属各单位内包括聘用人员在内的单亲女职工、单职工的(建立或正在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应届上学子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及家庭主要成员病故或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职工家庭的应届和往届上学子女;国定贫困地区困难教师子女当年考入大学本科、未受到其他组织资助的应届职工子女。

四、助学内容

1、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和就业前帮扶。通过发放学费、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

2、积极推动国家助学政策的落实。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高校的衔接,充分发挥工会助学的拾遗补缺作用,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实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3、继续资助困难职工子女接受职业教育。以解决困难职工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后稳定就业为目标,着力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五、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完善档案。各级基层工会要在录取学生范围内,仔细核实困难职工子女的家庭困难情况,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 的原则,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随时关注困难职工子女的录取情况,对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的救助资料必须完整记录归档,并将有关信息准确录入全国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2、筹集资金,注重实效。各级基层工会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推动企事业单位向工会助学活动拨付资金;广泛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和与本单位有工作联系的社会知名人士献爱心、筹资金;要采取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

3、做好衔接,科学助学。各级基层工会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掌握政府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助学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做好金秋助学活动与教育、民政、工商、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单位助学工作的沟通协调和衔接。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确定上报助学名单,既避免重复救助,又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

4、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基层工会要加强金秋助学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选树通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及时公示,接受监督。各级基层工会要及时做好助学情况的公示,同时,分类填写公示表(附件2)和统计表(附件3),与金秋助学简要说明(标注清楚本级工会、上级工会、其他组织资助情况)一并于8月20日前报省教科文卫工会,以便为全省工会金秋助学公示提供资料,也为今后争取其他帮扶资金打好基础。

联系人:周文芹

联系电话:0971—8236860

邮 箱:38940398@qq.com

附件: 1、教科文卫工会2014年“金秋助学”登记表

2、2014年基层工会金秋助学受助学生公示表(高校)

3、2014年基层工会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4、中央财政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青海省教科文卫工会

2014年7月8日

附件1

省教科文卫工会2014年“金秋助学”登记表

学 生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

照 片

原就读

学 校

本科大专

录 取

院 校

家 庭 住 址

家庭基本情况及困难

原 因

父 亲

姓 名

单 位

月收入

家庭人口

母 亲

姓 名

单 位

月收入

联 系

电 话

基层工会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本级工会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1、学生录取通知书原件、父母亲、学生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备注:2、困难职工申请2014年“金秋助学”申请书(加盖本单位工会公章);

3、青海省教科文卫工会2014年“金秋助学”登记表申报一式二份;

联系人:周文芹 联系电话:0971----8236860

附件2

2014年基层工会金秋助学受助学生公示表(高校)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 号

困难职工姓名

受助学生姓名

录取院校全称

注:请填报被高校录取的受助困难职工子女及家长情况。

附件3

2014年各级工会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编号

项目

数量

(01)

(A)

2014年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

(B)

其中各级党委政府资助(万元)

(C)

其中社会捐助(万元)

(D)

其中各级工会投入(万元)

(E)

其中其它方面筹集(万元)

(02)

(A)

2014年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万元)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万元)

(D)

其中大专以上(万元)

(03)

(A)

2014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D)

其中大专以上(人)

(04)

(A)

2014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发放助学款(万元)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发放助学款(万元)

(D)

大专以上(人)

发放助学款(万元)

(05)

(A)

2014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人)

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06)

(A)

2014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残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人)

(B)

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07)

(A)

与 (家)单位联系,

(B)

为在读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勤工俭学或社会实践岗位 (个)。

(08)

(A)

省(区、市)共有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B)

其中应届毕业生(人)

其中往届毕业生(人)

(09)

(A)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见习机会(人次)

(10)

(A)

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人次)

(B)

帮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次)

(11)

(A)

共举办就业招聘会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场)

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个)

(12)

(A)

运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及政府公益性岗位等资源,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个)

(13)

(A)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人次)

(B)

提供创业培训(人次)

(C)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人次)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元)

(14)

(A)

共帮助落实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人次)

(15)

(A)

共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人次)

(16)

(A)

共资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人次)

(B)

发放求职补贴(万元)

(17)

(A)

在本地就读的尚未签约就业的应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含本地和外地生源学生)(人)

(18)

(A)

往届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填报说明: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附件4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帮扶项目:助学救助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家长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录取学校

帮扶金额(元)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