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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1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6年青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届次全会精神和今年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总体要求,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和学科优势,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

二、项目分类

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基础研究类要求在1-3年内完成,应用研究类要求在1-2年内完成。

三、选题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围绕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来确定选题,根据《课题指南》规定范围选题或自拟题目。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重点项目必须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青年项目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要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77年5月31日后出生);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4、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五、具体事项

1、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2016年5月修订重印)一式7份(一份原件,6份复印件);(2)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一份。

2、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技处。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3、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71--6306206

附件:

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

1b2a280c077fa09b2030e79ad67a8af4.doc (18.65 KB)

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92809363b0452889dd0ac1cbde72e540.doc (60.50 KB)

2016年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9b96e76dff220df882ef92500029ab58.xls (40.48 KB)

科学技术处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