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接青海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度项目检查工作,现将此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并采取奖惩措施,做到每个课题组制定出明确的结项时间表和线路图。坚决杜绝无故拖延和粗制滥造现象发生,实现应用性项目1-2年内完成,基础性研究项目1-3年内完成的要求。有特殊困难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申请延期最多2次,一次一年。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2010-2014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检查方式
单位自查、科技处集中检查,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多样化办法进行。各单位召集座谈会、填写中期检查表(《全国教育项目年度检查表》、科技处网页下载),口头或文字汇报等方式,最终提交完整的检查报告。
四、检查内容
1.课题进展情况
2.经费使用情况
3.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
4.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5.意见建议
五、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自查。12月16日前将检查报告及中期检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第二阶段:12月16日至12月18日,科技处集中检查。
联 系 人:王春梅 联系电话:6306206
附件:
2010-201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清单.doc
2015年12月9日